NCCU不要誤會,大G並沒有被二一,但是接下來我要講的故事和全台灣大學生的惡夢─二一制度有關。

大法官釋憲案甫出爐,認為各校為管控學生品質所訂定二一退學內規並不違憲。即便如此,退而求其次的雙二一似是現階段兼顧學生素質與保障學生受教權的折衷方式,至少我是這麼認為。

於是,昨天的校務會議議程有修改學則的議案,我們就順便提案,把本校的二一條款廢止。果然出師不利,學則其他項都修改完畢,獨獨該「二一條款」維持原文,待下次校務會議再行討論。

咱們學校法學院的院長,堅持反對廢除二一就算了,還舉了個案例來佐證說明﹕

有位被先後被政大、東吳、輔仁三校退學的學生,在街上遇到他,並告知其被三校退學後,發憤圖強,努力向上,高中律師、法官雙榜狀元。黃院長表示,他不後悔當初將這位學生退學,因為退學反而成就該生。

照這位法律教授的邏輯看來,本校每年一百多位被退學的學生都要感到高興才對,因為被退學,他們的人生從此有了更開闊,更光明的未來……?

之後,他更用激動的口氣對著我們說(用叫罵來描述也不為過,大G在那一瞬間差點以為他是在罵自己家的小孩,然後我是那個被當了還死不甘心耍賴的不成才敗家子)﹕

「不知道你們這些學生的腦袋是怎麼想的!不想念書的就滾出去,不要留在這邊佔名額、浪費資源!你們知不知道外面多少人想進來啊?!」

一個心智正常的大學生,是不會願意把自己弄到二一這種難堪的局面的,但是萬一它不幸發生了,難道就真的只能捲起舖蓋,向學校say goodbye,走入人生的低潮、重考、或者放棄學業?

如果能有多一次的機會呢?

你知道理學院的學生,離散數學平均要修幾次才能及格嗎?幸好我不知道!

你知道一堂三小時的流體力學下來,台下的學生能夠聽懂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占全班的幾成?

如果學期成績沒有經過線性調整,商學院的學生一學期大概只有不到一半可以拿下中級會計學的學分。

學生被二一的因素,不完全只是部分教授所言「不想念書」。有些人剛上大學還沒弄清楚教學、評量的方式,就被二一;有些人家中突有變故,未能兼顧學業,於是被二一;有些人...得罪教授...!?!(哼哼不要以為這不可能,他差點就成真了…)

被退學的理由千百種,絕對不止「就是不想念書」這麼單純。

讓我哭笑不得的是,一個堂堂國立大學法學院的院長,竟然會把資源分配優先的原則,應用在教育之上,還對學生的求學態度有既存立場﹕學生就是會混、愛玩、不唸書,把大學生當作國中、國小學生看待,不鞭策不罵不上進﹔你看你看這些學生竟然搞出什麼名堂來,自己提說要廢除二一制度,荒唐!荒唐!都是被寵壞了,我們對他們太過寬貸了!

想到他教的學生,以後都是要當我們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人,我的心中浮現移民的念頭。

教授啊,我真是參不透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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