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老闆神秘兮兮地把我叫進他辦公室,原本提心吊膽地,以為我做錯了什麼事,老闆特地挑team內姊姊們都不在時準備好好訓我一頓。


結果,我加薪啦!


我把這件事情告訴我的大姊頭,她說﹕這是一定要的啦,妳的起薪太低了!而且早就超過三個月試用期了。


三個月,一年的四分之一,竟然這麼快就過去,原來工作是消磨時間最好的方法之一。不知道這三個月來,我到底變機伶了,所以對目前的工作覺得順手了起來﹔還是只是習慣了daily routine,朝成為「廣告公務員」邁進一大步?


算了,明天放假,先別想那麼多吧!淋雨回家的路上,我買了瓶小小的香水當作給自己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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